关于通过OA系统网上申请借用教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2日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校区:

为规范教室借用流程,提高效率,节省时间,自2021318日起花园路校区和航空港校区申请借用教室通过申请OA办理,不再接收纸质版教室借用申请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部门使用教室的由部门相关教师负责申请;

2.学生班级活动使用教室的由辅导员、班主任负责申请;

3.学生社团活动使用教室的由社团指导老师负责申请。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OA系统

电脑端:菜单→工作流程→新建工作→全部工作→教室使用申请→填写“教室使用申请表”→提交→等待审核;

手机端:工作流→操作→新建工作→个人事务→填写“教室使用申请表”→提交→等待审核。

2.申请人所属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批。

3.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转交教务处备案并分配教室。

4.申请人查看OA系统按时使用教室。

三、具体要求

1.教室使用申请须至少提前1天登陆OA系统办理。

2.任何非正常教学的教室使用(例如:部门会议、培训、学生班级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等),均使用该流程。教师调课补课通过教师调停课流程申请。

3.教室借用期间,教室安全由申请人负责;卫生、张贴物由使用人清理,并将桌椅复原位。

4.申请人必须按时使用教室,教室的实际用途必须与申请一致,不得转作他用,不得转借供其他组织或个人使用。

5.教室使用申请审核通过后,申请使用教室的师生需严格执行《学院教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教务处

2021318

附件:教室借用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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