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学部部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7日发布人:杨剑波 来源:基础教育部 浏览次数:

一、负责全校公共基础课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本部及其教研室的自身建设。

二、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及学期教学计划。

三、负责本部教师的日常教育、管理、考核与奖惩等工作。

四、加强本部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本部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

五、负责本部的课程建设与开发工作,制定教学文件,安排教学任务,探索教学改革,推广教学改革成果,实施教学规范性管理。

六、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教师的培训、进修、选聘等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七、负责本部的科研工作,组织和指导基础课教师有计划地开展教科研活动和参加校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加强课程资源建设、科研课题与成果申报、论文撰写等工作。

八、负责编写和修订所承担课程的课程标准,组织选编各门基础课的教材等教学资料。

九、负责基础课教学资料和教学设备的管理,确保教学的正常进行。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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